都發局有進行性別主流化計畫,然而成果報告卻與性平沒有關聯!
過去彭婉如命案之後,許多性別平等相關都市計畫的措施倡議出現,例如「女性夜行權」、走道空間燈光明亮、親子廁所或停車場的建置。她舉例國外案例將性別平等概念納入都市計畫,例如巴賽隆納根據統計發現女性比男性更偏好步行,因此推出超級街區計畫,車輛只能在規定的街區外行使,讓女性可以安全的在街區內步行。
最新108年性別平等設施成果報告中,社會住宅相關設施提及跟性別平等無關的空中跑道、屋頂農園,此狀況顯示台北市都發局還尚未真正落實性別平等概念在都市計畫中。對此我在工務部門質詢中建議都發局長應重新規劃如何落實性別主流化,編列實驗性或常設性的創新預算,和性別平等建築設計師共同規劃性平都市設計概念。